第3章 霍金斯家族_活在16世纪英格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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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霍金斯家族

  第3章霍金斯家族

  从15世纪开始,长达三百多年的圈地运动很有名。不过此时还不算严重。

  因为这时整个英国也只有300万人口。并且在15世纪农奴制废除后,有大量的自耕农。

  马修怎么可能为了两百年后的问题不圈地?

  没错,早期圈地的主力军其实就是富裕农民,有钱后就成了地主。

  这是一个利益驱动过程。养羊获得羊毛,卖掉羊毛赚了钱买更多的地,进而有更多的羊。

  买不到就租,租不到就用暴力抢。随着时间推移,各种手段越来越严重,主力也变成了特权阶层……最后用国家机器合法抢劫。

  有资料说,16世纪中期租贵族和修道院的土地,200英亩土地年租大约40~50镑。养羊后卖掉羊毛可以年收300~400英镑不等。

  不过,1509年物价还未大涨,羊毛收益的数字比中后期小多了。大约需要除以三,也就一两百金币的样子。大约勉强够买一条小型帆船。

  千万别小看这数字,都是货真价实的金币,购买力爆表。老国王亨利七世铸造的金币,一枚就是一英镑,重15.55克,纯度更是超过95%。

  据说如果单纯种地,200英亩一年能有12英镑纯收入就算很不错了。

  安德鲁原本就是个自耕农。马修建议养羊时才十岁。这里最关键的地方是,已经有人通过羊毛生意发财了。并且普利茅斯是港口,根本不愁卖。汉萨同盟的贸易船,会带走一切他们认为有利可图的东西。

  早期英格兰就是个原料生产地,羊毛是用来大量出口的。穿过英吉利海峡,对面的尼德兰就是大买家。

  马修:“事在人为。他有钱,而我缺钱。那就存在了可能性。”

  安德鲁哼了一声,说道:“我不缺钱。”

  马修连忙陪笑:“咱们家缺钱。”

  黛西:“刚才你还说……翻一倍来着。”

  马修:“我们养那么多羊,买那么多地。最后大钱都被呢绒生产商,羊毛出口商,还有尼德兰人赚去了。你们难道不想改变一下么?”

  没错,马修想要产业升级。

  安德鲁并不笨,他其实早有这种打算。可惜,这个时代很多行业不是人人都能做的。

  特权阶层做事之所以更容易成功,不是他们能力强,也不是他们更勤劳。而是因为他们是特权阶层。

  甚至霍金斯家能把羊毛生意做大,也不是单纯因为马修和安德鲁能力厉害。

  霍金斯这个姓在普利茅斯,是个大姓,人多势众。在一个没有法治,做事靠誓言和人品的时代。拳头和刀子才是最底层的保障。

  想黑吃黑?先掂量下自己斤两,扛不扛得住报复。

  就算是贵族,也不太愿意去招惹地头蛇的。

  但如果手太黑,做事霸道,不讲名誉,没有诚信。一样走不远。

  这也是一种平衡。

  马修当然要去伦敦,霍金斯家族里,也是有主导权之争的。一个贵族身份,足以让这些姓霍金斯的人消弭不该有的心思。

  丹尼有个叫威廉的朋友,其实是远亲,也姓霍金斯。他们家以前是渔夫,现在玩的是海上贸易,获利颇丰。

  当然,也有姓霍金斯的成了管家打手,酒坊工人,手工业者,甚至雇农佃户。对于穷困潦倒的远亲们,安德鲁总是乐于拉一把的,工钱也相当公道。

  下午马修去了庄子里,他这个地主儿子喜欢抓粮食生产。他得看看今年的收成,谷仓有没有装满。

  自给自足是这个时代英格兰农民的特点,就算后来物价飞涨,也没有粮食危机,只有囤积居奇导致的供应不足。

  佃户数量并不多,他们热情的向马修打招呼。这不是马修长的帅穿的靓。而是安德鲁好几年没收他们的租子了。唯一的条件就是多余粮食只能卖给他,价格还很公道。

  不用掏一个子,就收获一帮铁杆支持者。有的佃户甚至以前跟安德鲁一样,是自耕农。

  在安德鲁慷慨解囊之后,土地换了主人,自耕农改善了生活,其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。为什么不卖呢?

  不用说,都是马修的鬼点子。羊毛收入稳定,粮食那点利润就可有可无了。

  所以,每次安德鲁组织砍伐森林之类的工作,大家都很积极,不但有免费的食物免费的酒,还能挣些工钱。为什么不参加?

  安德鲁收的粮食,几乎都用来酿酒。

  酒这种东西,在中世纪时就是刚需,没有可靠的饮用水,麦酒就成了劳动者的可靠饮水来源。

  不过,这些啤酒在英格兰是卖不动的。几乎所有的庄园甚至农夫,都会酿造麦酒自用。所以基本都卖给了港口的贸易船,它们的需求量一点都不小。

  比如威廉他老子每次回来,只购买安德鲁家的酒装船。因为不但品质好,安德鲁还会给他最低价。

  实际上,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后,他不止一次的把酒也卖了个好价钱。

  马修在庄园主管霍金斯的陪同下,把谷仓看了个遍也摸了个遍。还和佃户霍金斯亲切交谈。最后在马夫霍金斯的要求下,看了他的小马驹。

  好吧,这些远亲远的连他老子都已经搞不清来历。

  这就是安德鲁霍金斯在他儿子马修的帮助下,构建的一个家族大网。

  很多“霍金斯”都要仰仗安德鲁霍金斯的慷慨,安德鲁也没有让他们失望。

  马修说,一呼百应,就是我们的保障,就没人敢动我们一根手指头。郡守也不行。

  普利茅斯所在,是英格兰西南部,属于德文郡。南面是大西洋与英吉利海峡交汇,向东偏北300公里就是伦敦。

  在大航海时代,英国人几乎都是从这里出发奔向海洋。他们脚踏漂浮的国土,与海浪搏斗,与敌人战斗。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,击破拿破仑的法国海军,炮轰阿拉伯解放白奴。足迹踏遍全世界,引领工业革命,最终成为日不落帝国。

  不过,1509年时,这个小国连贸易路线都被汉莎同盟控制着,只是个原料生产地。没人想到300年后是什么样。

  马修知道但看不到。

  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吃喝不愁混吃等死而已。他现在身高比拿破仑高不了多少,但在英国人中并不算矮。

  但他的17岁弟弟丹尼却比他高了大半个头,浑身筋骨肉。

  为了天天吃喝不愁,为了保护自己的金币,他不得不断更进一步。

  周而复始。

  准备回去时,有个女孩喊道:“马修……少爷,听说你要结婚了?”

  他当然记得儿时的同伴。小时候他并不合群。一个成年人跟小屁孩们是玩不到一块的。但总有些人的善良让他记忆犹新。

  马修想了想:“不,不会。并且我明年春天会出门游历,你愿意作为侍女跟我一起去么?”

  这不是作贱。还记得么?侍女能名正言顺的成为王后。

  女孩顿时心花怒放,当一个农妇还是成为一个侍女?这还用选么?

  她从内到外都在喜悦,脚步还有些跳跃:“当然愿意……不过您准备去哪?”

  马修道:“伦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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