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天鹅湖_雾色缱绻[豪门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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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天鹅湖

  浴室的灯光被氤氲水汽晕染地格外柔和,宜笙纤长白皙的手臂环在秦见川脖颈之上。

  两人自相识的日子里,几乎每天都痴缠黏腻在一起。好像怎么都相拥不够,贪心地恨不得时时融在彼此的身体里才好。

  宜笙睡着的时候,秦见川还在给她擦手。

  最近她的睡眠质量直线上升,再也没有做过那个困扰她多年的噩梦。不知是高强度体力运动过密,还是孤独的灵魂得到了温存。

  翌日,宜笙自然醒来时,秦见川正在客厅鼓捣鱼竿。

  “回伦敦前,出海钓鱼怎么样?”他问道。

  宜笙站在他身后,自然地环抱着他脖子应好。

  于是第二日天蒙蒙亮时,两人便驱车去向威尼斯海滩。

  秦见川先带着宜笙去了趟他母亲开的花店,冷藏冰柜里有提前包扎好的单束百合花。

  “我家的传统,清晨要在海滩放上一束花。”秦见川解释道。

  宜笙将这种清晨向大海进献鲜花的做法归结于,浪漫家族才会有的传统。

  而当她与秦见川牵手到达停靠游轮的港口时,她发现就连那艘游轮上都印有百合涂鸦。

  宜笙抿唇,心想大约只有恩爱夫妻才会偏爱这种象征至死不渝爱恋的花。

  也难怪培养出来的孩子,自信有风度。日后,无论谁嫁给他,都会被很好的宠爱。

  而她,借做一段避风港,已是此生至幸。

  游轮刚发动时,宜笙手机响起。

  看着来电备注,她心一颤,独自站在甲板一侧接通。

  “妈妈。”宜笙轻声道。

  那边的女声带笑,但又有着笑不从心的漠意,“囡囡,快在外面玩一个月了吧,还不回家么?”

  宜笙舔了舔唇,余光内秦见川已经开始布置海钓位置,“妈妈,我会很快就回的。”

  “你这孩子,很快是多快呀?”林胤拖着长音,“冬至前必须回来,我们要和秦家吃亲家饭。”

  明明温和的声音,宜笙心脏却如同蒙了层寒霜,“妈妈,我还不...”确定。

  “笙笙呀,妈妈允许你在伦敦、洛杉矶放肆的玩,但可没有玩疯的道理。”林胤语气不紧不慢的,压迫感却十足,“妈妈还是要提醒你,这场婚事可不只关乎咱们家和秦家的利益。”

  “...”

  “你如果想可怜的月亮永远躺在那不能见光的病房里,就继续疯玩。妈妈的小天鹅长大了,想飞往外面的天空看一看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”

  宜笙顿住,喉咙仿佛一瞬间被人攥在手心。

  她一张口,便呛了满胸膛的海风,“妈妈,冬至我就回去。”

  “好孩子,妈妈就知道,你从来不会让我失望的。”林胤笑着,将电话挂断。

  而宜笙握着早已黑屏的手机,站在甲板上,久久回不过神。

  今日海上风光和煦,是个大晴天。秦见川带着一顶鸭舌帽,站在光下。

  他衬衣袖子半挽,手臂上虬结出一条青筋,正在专心的拌鱼饵。

  不知是不是他人长得好看的原因,所以连阳光都显得格外仁慈。

  将他衬的矜贵中又多了几分少年气,一点没有二十八岁成熟的样子。

  多时,秦见川架好鱼竿,才发现身边没人,频频回头寻她,“站在那里不晒么?”

  宜笙看着他,心底是说不出的无力。

  平复多时,才慢慢走向他。

  “钓鱼就是比较无聊。”见她神情怏怏,秦见川说道。

  宜笙十分自然地坐到他怀里,纤瘦的人刚刚好窝在他心口,“不是无聊,只是昨天我们睡太晚了,现在还有点犯困而已。”

  秦见川松开鱼竿,顺势抱住怀中人,“是我不好,明知道今天要海钓,还闹你那么晚。”

  宜笙阖上眼,感受海风轻抚脸颊,还有秦见川身上淡淡的薄荷烟草味萦绕。

  她甚至想,如果时间凝滞在这一刻就好了。

  普普通通的富二代其实也不错,没有父母战争,家族使命。

  他们就做一对平凡又恩爱的小情侣,将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下去。

  莫名的,她鼻腔都开始泛酸。

  “我想听歌,你给我唱歌好不好?”宜笙问道。

  自从知道秦见川组过校园乐队,宜笙基本每晚都会让他给自己唱歌。

  “天天都要听歌呀,你说哪天我因为工作不在你身边,小姑娘再失眠可怎么办?”秦见川轻笑,“不过今天得做个交易,我给你唱歌,你给我什么?”

  宜笙睁开眼,看着他瞳孔闪动,“那我也给你唱一首歌。”

  “好。”他低声宠溺,“今天想听谁的歌?”

  宜笙看着茫茫天际线,又往他怀里缩了缩,“想听周杰伦的红尘客栈。”

  那是一首描写武侠爱情的歌,天涯、红尘、尽头和风沙。

  歌词中的侠客愿意为美人封刀隐没,与爱人做一对寻常人家东篱下。

  宜笙也在无数个温存的时光里幻想过,天鹅叛逃。

  可她身上实在背负太多了,芭蕾梦想,宜家千金,还要与她牵绊着生命的姜月亮。

  或许叛逃的人生会是幸福的,但她的余生,将会存活在无尽的愧疚之中。

  她会变成当年那些趴在窗户上的叛徒,而月亮则是濒死在床褥上的孤鬼。

  所以,她又不敢了。

  秦见川的乐调没有周天王悲壮的感叹,他声音是潇洒低沉的。

  同他的人一般,缱绻、温柔又多情。

  他唱的红尘客栈里,侠客愿意隐没,美人也愿意追随。

  东篱下也好,浪迹天涯也罢。

  只要身边是彼此,便足够风雅。

  所以一首歌结束时,宜笙眼眶都是烫的。

  她从前被关起来彻夜练舞,都没觉得委屈想哭。

  可此刻,心里却有着不成调的悲怆。

  “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,我还很小。当时觉得有一句歌词很不好——我只求今朝拥你入怀抱。”宜笙轻声呢喃着同他讲,“你说,人生那么长,为什么只有今朝。”

  她是直到此刻才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,这一生的路本就又远又艰难,甚至不由自己控制。和谁在一起,厮守一生,都是种奢侈又渺茫的期望。

  甚至,奢侈到,只敢说一句,但求今朝。

  “你觉得不好,我们就生生相拥。”秦见川不知道她心中所想,只觉得是女孩子突然的感悟,“你准备给我唱什么歌?”

  宜笙呛了口海风,肺都是凉的,“我唱,你猜歌名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宜笙又看他一眼,开口那一刻,嗓音都是颤抖的。

  “世界之大,为何我们相遇。难道是缘分,难道是天意。”不知是不是坐在风口的原因,宜笙眼眶都是红的。她边轻声哼唱,边伸出手去摸秦见川鼻梁。

  她想老天真的不公平,相遇既缘分,相遇既天意。

  为什么却只能但求今朝。

  她眨了眨眼,藏住泪花,唇贴在他胸膛处,继续哼唱道:“你存在,我深深地脑海里,我的梦里,我的心里...”

  宜笙唱完,秦见川久久才开口道:“我可以理解为,这是在向我告白么?”

  宜笙没有回应,只抱得他更紧。

  那天,两人终是一条鱼也没钓到。

  又因为翌日便要返程回伦敦,只在游轮上吃了餐午饭便原路返程。

  宜笙看着手机上的日历,距离冬至,还有最后一天。

  伦敦的清晨,窗外冒着寒气,宜笙却一大早就醒来。

  她看着身边人沉睡容颜,许久之后,她才舍得将他叫醒,“今天我们去泰晤士河玩吧?”

  秦见川睡意尚朦胧,翻了个身,仅是本能地翻了个身抱住她,“今天恐怕不行,我有点事情要出门处理。”

  宜笙咬了咬唇角,沉默多时,最后却是什么也没说。

  秦见川临出门前,宜笙叫住他,“你大概几点回来?”

  “估计就到晚上了,你饿了先吃饭。或者等我回来,咱们一起出去吃也行。”他手机响起,略显匆忙地出了门。

  宜笙嘴角颤了颤,倚着墙壁久久才回过神。

  航空公司此时发来航班确认信息,她看着窗外,心想,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最后再见上一面。

  白天,宜笙将所有行李收好。又怕秦见川突然回家,便将箱子全部都藏在储藏室。

  她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告别,所以准备偷偷离开。

  此刻坐在空落落的房子内,宜笙再次生出倍感孤寂与迷茫的情绪。

  以前没觉得多留恋的房子,今天她不知独自徘徊了多少遍。

  最后看到床头柜上有半盒秦见川遗留下来的烟,宜笙弯腰,将它装进了自己口袋内。

  大约,那是她唯一能带走的记忆。

  “伊森!”突然地,有人打开房门。

  宜笙一顿,转过身,便看到秦见川兴冲冲朝自己走来。

  “走,我带你去个地方。”不由分说的,宜笙被他塞进车内。

  车子驶向的地点是宜笙早晨说想去的泰晤士河,路途中,天色渐暗。

  斑驳的路灯向后拉长阴影,驾驶位上的人始终牵着她一只手浅笑。

  “不是说晚上才回来么?”

  “嗯,赶了一上午进度,所以不用晚上。”

  宜笙默然,转头看向窗外。

  无数的街道她都很熟悉,刻烟吸肺般,似是比她生长的二十几年的故国还要眷恋。

  “到了。”秦见川今晚格外殷勤,拉着她的手,走的全部都是他安排的路。

  夜晚的泰晤士河,处处闪着璀璨的星光。

  一阵微风过,秦见川停下脚步。

  宜笙瞳眸也撞进他眉眼之中,微微一愣,似是预料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一些事情。

  只是还没等她收拢思绪,对岸突然燃起焰火。

  顿时漫天流光四溢,整个泰晤士河都被点亮。

  那场盛大绚烂的烟火秀,使得不少游客驻足,无不欣喜地拿出手机录像。

  宜笙内心是说不出的情愫,只呆滞看着秦见川站在灯火阑珊处。

  全场也唯有他逆着焰火,却也被璀璨光点点亮他深情温柔的轮廓。

  宜笙这时才注意到他今日穿着十分正式的深色西装,笔挺阔立的剪裁将他整个人衬的矜贵又斯文。

  原本她以为秦见川是因为刚结束工作,还未来得及更换。此时才明了,这人就是计划已久,

  镜片下的四月春水,关注着她的情绪。

  见她只一脸错愕,才刮了刮她鼻梁,“怎么这个表情,不喜欢烟花么?”

  宜笙唇角颤抖着,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
  她确实不喜欢所有昙花一现的美好,可与秦见川相识的这些时日里。竟然惊奇地发现自己也会被街角摆放在货架上的花束所吸引。

  你看,人总会不自觉追求美好的事物。

  哪怕是昙花一现,也会因为被爱,而试图放手一搏。

  “喜欢,就是有点冷。”她企图岔开话题,“我们继续往前走吧。”

  可秦见川却拉住她手腕,继而伴着漫天焰火下坠拥她入怀。

  怀中的薄荷烟草多了桂花、鹅梨和柑橘的味道,冷冽里融进丝丝暖意。

  “伊森,烟花只是前戏。”他话音带着颤抖,手臂收紧,恨不得将她揉进骨血内。

  如一场旷日持久的沉默,前者震惊地不知该如何回应,后者则满心忐忑又爱意激荡。

  秦见川抱她多时,终于轻慢松开她。

  “其实,我真正想对你说的是,我们在一起吧。以我女朋友,未来妻子的身份一起。无论我们的目的地发生怎么样的改变,伦敦、洛杉矶还是国内外任何一个城市,我都会陪在你身边,为你创造一个名为家的地方。”秦见川满怀期待地看着她,“伊森,你愿意么?”

  异国的寒夜,宜笙心脏跳得激烈。

  血液也因为他的话滚烫沸腾,所以她的手何时顺着秦见川外套一路向上抚摸至他下颌时,都是没有意识的。

  他们相识在一个奇妙的夜晚,那晚的风也十分温和,却还是轻而易举将她眼眶吹红。

  她指腹抚摸勾勒那双四月春水,然后心脏突然如被刺槐扎入,痛的人呼吸几乎要停止。

  “席尔,如果我说不愿意呢。”

  秦见川唇角的笑意凝住,似是早已预演了很多次,却没有一次会是这个结果。

  “你是觉得,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,还是什么原因,所以才...”

  “无关我们相识时间的长短,或是以何方式相识,相处。”宜笙看着焰火终于落下光点,四周再次陷入寂然的黑,“这个世界,任何一种关系都不过是相识一场,互相取暖过后,就该继续往前走了。”

  “什么叫做不过相识一场,取暖过后,就该继续往前走?”秦见川皱紧眉头,那是第一次,他温和的瞳眸中闪过满是冷意的审视,“所以这段时间,你从来不是以试着交往的态度与我相处的?”

  “席尔,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你或许是童话屋的王子,但我不是城堡里的天鹅公主。”她有她的责任要履行,还有需要保护的人。

  如果揭开天鹅的毛羽会发现,脚踝上束着枷锁,桎梏得天空只有眼前那一小片儿湖泊。

  “怪不得。”他轻声呢喃道:“所以你唱的歌,我在你脑海里,在你梦里、心里。”唯独不在你身边。

  “那不是告白,是告别对吧?”

  “...”

  “那我问你,这二十八天,你对我有没有一点点真情。还是仅仅是你口中所说的,互相取暖。”

  宜笙看着他手背上青筋虬结,但还是只轻轻吐了一句,“互相取暖还不够么?”

  “互相取暖?”宜笙听到秦见川冷笑一声,“不怕你笑话,或是被你知晓我那不值一提的心意。我对你一直是真的,从给你送信解围,去医院找你,带你去洛杉矶散心。和你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,我都清楚自己在不断加深对你的爱意。”

  “先生,我们就到这里吧。”她不敢再听下去,生怕再多一秒钟,就会后悔。就会不顾一切的,抛下所有命运枷锁,做一只叛逃天鹅。

  “你不该是天鹅公主,你该是狐狸小姐。挑起人类的爱欲,然后潇洒决绝的离开。”他自嘲说道。

  他记得对她每一分的爱恋,最开始被她吸引,是她在舞台上藐视一切的模样。

  不甘是在看到她下车后决绝的背影,纵使他望眼欲穿,也没有换得她回眸一眼。

  爱意滋生,则是在日日夜夜的相处中。

  他记得她畏寒,口味偏甜。

  晚上睡觉时,比起相拥,更喜欢让人从背后抱着。

  她习惯走路的时候走在他侧后方,笑容很少,多时都爱坐在沙发上捧着书发愣。

  从未听她提起过家人,所以她在噩梦中哭喊着妈妈不要丢下我时,会以为她需要一个家。

  他才告诉她自己的家庭细节,告诉她自己父母恩爱,家庭和睦。

  告诉她,选择自己一定会拥有一个温暖的家。

  凛冽的异国寒风里,他叹气声比妥协声还要心痛,“你看,你连离开我,都是大大方方,不故作深情又惹人不甘的模样。”

  “我还是不擅长说离别的话。”宜笙眨动眼睫,水汽即将濡湿她眼角。然后摘下手上那枚黄钻戒指,塞进他紧攥的手心,“但这次,是真的要离别了。”

  “我送你回家。”他最后说道,“最后一次。”

  而宜笙只是拢了拢毛呢大衣,转身拦住一辆的士。

  依旧是头也不回的,决绝的上车离开。

  直到看着车身消失在转角,秦见川才发现钻戒被他攥入骨血内,掌心蔓延的疼却不及心脏的万分之一。

  他冷嘲,“真是没良心的天鹅,真当本少爷稀罕。”可他眼底分明是晕不开的爱意。

  最后,却只能爱意杂糅着零星的恨意,同钻戒一起被丢进了泰晤士河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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